公开公告

关于征集校史馆相关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2-12-27 浏览:21055

学院各系、处、室,全院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师和历届校友:
    为迎接建院30周年,充分展现我院办学成就和办学特色,加快学院建设和改革的步伐,院领导决定筹建永久性学院校史馆。校史馆是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学院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纪录,同时也是对外宣传学院的一个窗口。办好高质量的校史展是全院师生的共同义务和责任。
    为了进一步收集有历史价值的图片、文字、实物,让校史展览更能反映学院的历史面貌,有力促进校史展览馆的建设工作,现公开征集相关资料及展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所征集的资料、展品应能够反映学院的办学历史和发展成就,体现学院的优良传统和培黎精神,展示学院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能够激发广大师生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征集内容
    1、上级领导来学院视察、指导工作的照片、音像材料和题词、赠言手迹等。
    2、各个时期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照片、任命书等。
    3、出席国内外或在我院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的照片(包括合影)、音像材料和有关领导及国内外友人的题词、赠言手迹等。
    4、提供学院历史发展中重大事件或重要人物的有关资料或线索。
    5、我院团体和师生职工个人在院内外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各级各类奖杯、奖状、奖章等奖品及荣誉证书等。
    6、我院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以及学校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试卷、教具模型、学生证、借书证、记分册、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校内使用的票证等。
    7、友好单位或个人赠送我院的反映重要活动的纪念品等。校友赠送学院具有保存展出价值的实物等。
    8、反映或记载校友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等)。
    9、学院各个时期的印章、校标、校旗、校徽、证章及重要报纸、杂志、简报、批文等。
    10、学院各个时期组织的大型活动收到的祝贺函电、纪念品及照片等。
    11、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品及通讯录等。
    12、其他有价值的史料和实物等。
  三、征集方式
    1、采取捐赠、借用两种方式进行:
    捐赠:凡自愿捐赠相关校史资料及实物并获得收藏的,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以示感谢。借用:特别珍贵或价值较高的史料、实物,提供人愿自己保存的,学校可根据个人意愿予以借用或进行复制后将原件归还。
    2、资料、展品可以单位或个人的名义报送,各单位应做好详细登记。提供资料者要对资料作文字注释,时间、地点、人物及事件等力求准确,并附上联系人及电话。
    3、本次征集校史材料的信息,也请师生职工通过各种方式转告历届校友。 
    四、征集时间
    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校史展计划在2013年5月展出)。
    五、报送方式
    可直接报送学院档案室(院办公楼103室),也可邮寄至北京海淀区双清路一号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档案室收,邮编:100085。(请注明“校史展资料”字样)
    联系人:郭俊敏
    联系电话:51647939
    电子信箱:bailie_bgs@126.com

    恳请广大师生和海内外校友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