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院级精品课程申报及立项的通知

日期:2011-10-26 浏览:7126
关于2011年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精品课程
申报及立项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申报及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培黎院发[2008] 21号),拟申报精品课程的公共基础课要针对高职特点,注重与后期专业课内容衔接,适应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专业课要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建立突出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开发构成以职业性、实践性为核心,以工作过程为主导,以校企合作为途径,融教学做为一体的课程。课程负责人要以学院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教学方案的规划落实与联络;鼓励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教学方案的规划和设计,由来自企业、行业一线的优秀兼职教师主讲专业技能课程。
已经通过评审确立为院级重点建设专业立项的两个专业,不得再次申报精品课程立项。
二、精品课程项目经费及管理
2011年精品课程经费支持及管理原则上按《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培黎院发〔2008〕21号)和《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试行)》(培黎院发〔2008〕30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三、申报限额
2011年各系可在能够体现职业核心能力的3-4门重点课程中或者是覆盖面较大的公共基础课中,挑选一门教学优势比较突出、教学团队比较合理的课程申报院级精品课程立项。
四、申报及评审时间
2011年11月15日前,精品课程负责人把“2011年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电子、打印表(各一份)交到教务处。逾期不再接收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教授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反馈给各系。
五、课程建设说明
有关精品课程建设的“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请从学院ftp://教务处/教务信息/课程建设与立项文件夹中下载。)。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