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至放假前教学工作安排

日期:2011-11-28 浏览:9488

    第一部分  高等职业教育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和改革能力
    1、学习教育部文件,文件放在ftp /教务处/学习文件夹下,或者在教务处网站(在培黎学院网站首页选择“教学工作”导航栏,地址http://www.bjpldx.edu.cn/jwc)文献资料/上级文件栏目中都可以找到。
    2、学习职业教育分级制改革、培养目标的能力分解与课程体系构成的方法。李宇红教授的讲座资料在ftp/教务处/分级制培训文件夹下。
    3、学习兄弟示范校的教学改革先进理念和做法。
    二、做好本学期结课前的日常教学工作和期末复习考核工作
    1、各门课程要严格按教学进度表的要求,按时结课,不得过早(提前4课时)结课。若因公假等原因,缺课6课时以上的,可尽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补学时。实训周的教学实施应按照实训计划进行,实习实训中心将根据实训计划进行抽查。
    2、做好期末复习、迎考工作
    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9和20周进行;考查课的考核安排在第18周前随堂进行;公选课的考核在第16周随堂进行。
    各系应按照学院学生考核的相关制度要求,安排好考前的辅导答疑,督促学生进行全面的复习。各系学生若有重修的课程,一定要将这些课程的考试安排提前通知到重修的学生,避免误考。
    期末考试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于第16周交文印室进行印刷,以确保试卷的质量和数量。
    3、严肃考风考纪,做好期末考核工作
    请各系在考试前做好考前动员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教育学生全面复习、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求参加监考和考务工作的老师,严格履行职责,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
    考核后三天内应将成绩录入教学管理软件,同时将试卷分析、成绩单等考试原材料交系教务员。实习、实训、实验指导教师在实习、实训、实验结束后三天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含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并提交打印成绩单及实训考核分析表(需指导教师签字);按要求装订实训、实验报告(封面、成绩单、考核分析表、报告、封底)。
    4、做好12月份A、B级英语考试工作,争取不出现违规违纪的现象,提高通过率。
    5、关于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学生网上选课等工作,各系应按照教务处的书面通知组织安排。
    6、各系教师下企业实践的相关材料,系主任审核签字后,于期末前交余俊侠老师。
    7、做好下学期专升本的准备工作(另见教务处通知)。
    8、有自主招生专业的系要做好下学期自主招生命题考试准备工作。
    三、安排毕业班的顶岗实习
    1、各系加强毕业生顶岗实习的监督管理,按学院相关规定,对毕业生实习进行定期查访,及时掌握毕业生实习动态;并对实习单位进行走访,填写《意见反馈表》,于走访结束后一周内交实习实训中心备案,原则上走访工作应在19周前结束。
    2、下学期补考结束后,尽快整理需参加毕业清考的学生和课程,并通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备考工作。
    四、加紧教学建设和改革
    1、继续完善修订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
    ▲两个重点建设专业的培养方案及四个研究要带头做好。
    ▲联想定向班、招商定向班、英语学前教育班、工程造价专业的培养方案相关系负责重点做好。
    2、完成旅游管理(葡萄酒品酒师)、市场营销(利星行汽车服务)两个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的初稿。
    3、拟定于12月末召开六门公共课建设交流研讨会,交流建设进展,促进课程改革(另见教务处通知)
    4、拟定于12月中旬进行新一轮2011年院级教改立项、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另见教务处通知)
    五、做好下学期的开课准备工作
    1、将2011级教学计划录入教务管理软件,由教务处统一出下学期执行计划,若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有调整,应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各专业核对后的执行计划及变更申请表,要在第16周(12月16日)下班前交周艳荣老师。
    2、对于下学期所开课程的教材选用,高职部分都要通过教务管理软件填写选用教材表,第17周(12月23日)前完成;若遇到问题请向教务处王洪艳老师咨询。
    3、下学期的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周末(3月10、11日),请各系于本学期末将需要补考的课程和名单交给教务处王洪艳老师。
    4、为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请将下学期实训室(机房)上课的软件需求按通知时间交实习实训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将安排集中时间进行安装。
    5、各系根据专业建设遴选适合申报2013年民办教育发展促进资金资助的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12年3月开始。

    第二部分  非学历教育教学工作
    一、安排好自考生的考前复习、辅导答疑工作,督促学生进行全面的复习。
    二、自考生的考核环节(试题A、B卷及答案、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装订等)应与高职相同。
    三、自考学生成绩录入与高职生相同,应全部录入教务管理软件,若有问题请咨询教务处刘迎辉老师。
                                            教务处  实习实训中心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