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到3月份教学工作安排

日期:2012-02-28 浏览:8304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到3月份教学工作安排
第一部分:高等职业教育教学
一、规范常规教学管理,做好本学期开课准备和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1、开课前各系任课教师、选用教材应全部落实,课表(含实践环节)应与执行计划一致。对于各系在申请机房实践教学学时与计划不一致的,请各系报教务处调整审批后,由实习实训中心对实训室进行统一协调。
2、各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应备齐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等教学文件,其中,教学进度表于第三周(3月14日前)交教务处周艳荣老师。
3、请各系将本学期的实习实训计划简表于第四周(3月23日前)交实习实训中心。
4、学院将继续抓党建、促三风,教师应认真备课,严格按学院规章制度管理课堂,树立严谨的教风,上好第一次课、第一周课和开学第一个月的课,做到开课第一周不调课。
5、院、系都要加强教学质量管理,进行期初教学检查。检查内容重点是上述4点,以各系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课堂教学情况,实习实训中心重点检查机器设备的开通率和软件安装情况,抽查实践教师的实训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等各种教学文件。在第二周周三(3月7日)前完成开学初的教学检查工作。各系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结于第二周周五(3月9日)前交教务处。
6、做好2012届学生专升本辅导、报名等工作。(教务处另行安排培训)
7、请各系按照上学期末发的通知要求于3月6日前将自主招生的复试题交教务处。
8、做好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工作。(详见教务处通知)
9、做好3月24--25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风教育及组考工作。
二、做好补考和学期学籍处理工作
1、理论课补考时间为3月10、11日两天。实训课程的补考要求在3月10日前进行。各系将实训课程补考安排在补考开始前2天交实习实训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将安排巡考。
各系一定要抓好补考生考前的复习工作和考风教育工作。安排落实好考前辅导答疑。考后三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软件。
2、学期学籍处理工作在补考成绩出来后进行。对2010、2011级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分别达到警示、留级、退学者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3、做好本学期学生注册工作。
三、毕业班工作
1、做好毕业生清考的准备工作,对2009级补考(含实训课程)后仍不及格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做好复习工作,准备参加毕业前的清考。
2、根据《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办法(修订)》规定,3月底前请各系将毕业综合实践实施计划、学生毕业综合实践选题及指导教师汇总表交实习实训中心。
3、加强2012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的管理,根据《实习实训管理手册》中相关文件要求,查访毕业生顶岗实习状况、统计顶岗实习岗位补助等。
4、3月底各系将2012届毕业生资格证书取证情况(按评估表格格式填写)交实习实训中心,并安排好2012届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的取证工作,各专业资格证书取证率应达到80%。
三、实践教学工作
1、各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市场调研,做好2013年促进性项目实训室建设的前期调研工作,为申报新实训室准备材料。
2、加强实训室的日常管理,落实实训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并做好使用登记。
四、推进教学建设和改革
1、按照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两个重点专业的建设计划,继续做好两个院级重点专业的建设,为年度审核做好准备。
2、做好新一级订单班、定向班的组建工作。
3、开展学习与专业调研工作。各系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高职教育的相关理论和新的《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借鉴示范院校专业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思考并制定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请各系做出工作安排,围绕搞清专业社会需求,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进行专业市场调研,3月20日前交市场调研计划和大纲。(每个系至少交一个专业的调研计划和大纲)
4、六门公共课的课程负责人要制定出本学期的课程建设计划,于3月底前交教务处。
5、按照上学期末的通知要求,教改立项负责人于开学第一周交教改立项实施计划书。
6、做好各种技能大赛工作。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包括外聘教师在内的全院教师信息资源库。
2、教务处拟于3月底组织专职教师培训。
3、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的作用。保证每周的教研活动,一项主要活动内容是学习高职教育理论和新评估方案。
4、请各系将选派的下企业实践的教师材料于3月9日前交余俊侠老师。
5、继续完备企业兼职教师的聘任工作。请各系将聘请的企业兼职教师的材料于3月9日前交余俊侠老师。
6、做好2012年教师职称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部分:非学历教育教学工作
1、重视非学历教育教学工作,提高非学历教育教学质量。
2、各系要注意非学历教育教学工作的资料,为下半年的评估做准备。
3、非学历教学文件、学生试卷等材料要按高职的要求进行整理、妥善保管,以便接受检查。
                                           教务处  实习实训中心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