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3-03-05 浏览:7704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补充通知
各系: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将有关选修课开课前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1、根据“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办法”规定,已经选定选修课的学生可在第1至3周(3月4日至3月22日)进行改选、退选、补选。需进行改选、退选和补选课程的学生自行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教务处不再统一组织学生进行补选等相关事宜。
2、为保证10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系需及时核对学生选修课通过情况,是否已经修满6学分,以免影响学生毕业。2010级学生可在第一周(3月4日至3月8日)进行补、改、退选;2011级、2012级学生可在第二周至第三周(3月11日至3月22日)进行补、改、退选。
3、本学期的公共选修课从第二周(3月11日所在周)开始上课,学生可登陆教务软件系统查询上课教室,按时上课。
任课教师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1、由于本学期还有少数10级学生选修公共选修课,为了保障10级学生能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保证教师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本学期每次上课3学时(第一节课17:30~18:40;第二节课18:50~19:55)。第2周开课(3月11日所在周),周二的课堂于第13周考核;周四的课堂于第14周考核,考核时务必请学生在点名册上签到。考核后3天及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软件,过期软件将自动关闭。
2、任课教师在第二周前,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教学进度表,确保教学质量。
3、学生选课名单于第三周末全部确定,任课教师可以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登陆教务管理软件,进入成绩录入栏,自行打印学生点名册。出勤成绩是平时成绩构成的原始材料,任课教师要妥善保管,在课程考核结束时,连同试卷、打印签名的成绩单一同交教务处。
本通知与“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的管理规定”有冲突之处以本文为准。
附: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表
 
教务处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