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精神,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教学调整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保质、有序开展,以及延期返校期间和返校后的教学工作能够有序衔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委决策部署,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高度重视、共抗疫情、履职尽责,确保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以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首要原则,转变教学思想,充分发挥基于信息技术的教育创新优势,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创新,推进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变革,充分借助线上慕课和教育部、北京市、企业优质在线课程教学资源,依托各级各类在线课程平台,开展线上授课和线上学习等在线教学活动,完成线下教学向线上教学的迁移、融合与统一,实现 “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质量不降低”,确保疫情防控与教学组织同步平稳运行,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以及返校后教学工作的有序衔接。
二、工作原则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
学院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常务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作为组长主抓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教学工作,各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责任,各部门教职员工、教师要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和学生教育教学工作。各教学单位领导要通过网络等多种形式,在组织本部门人员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研讨特殊时期的教育教学工作,统筹规划好线上教学与学生返校后的心理疏导、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和应急处置,为学生顺利返校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学院统筹、分级负责
学院教务处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统筹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各项教学工作,提供基本教育资源公共平台服务、技术指导和相应的教学资源使用的线上培训工作。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教学计划主动谋划,提前准备,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案,组织做好线上教学工作,确保线上教学和后续教学的“无缝衔接”。
(三)全面启动、分类实施
全面启动理论课的线上授课工作,学院统筹推荐线上教学平台,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和课程特点开展教学;教师也可以自主丰富教学平台或智慧工具,开展灵活多样的线上教学活动。非理论课程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创新授课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在学院、各系指导下合理规划、有序实施。
(四)加强管理、确保质量
督导室和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做好线上教学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保障教学要求不降低,质量标准不降低,教学质量不打折。
(五)协调联动、确保安全
教学和学生队伍联动,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任教师作用,对学生线上学习开展培训,做好学生在家自学、在家听课的指导工作。所有线上教学活动的组织均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交叉感染,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组织领导
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贤明 王颖
副组长:李伟丽、余晓红、于晓冬
成员:王旭、李圣涛、刘伟达、聂军、郑素瑾、周涛、陈雪梅、谢秀娥、周民、郑丽、付强、郭岱光
教学管理组:设在教务处,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全院教学调整与管理。
学生管理组:设在学生处,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课外教育等工作的开展。
技术服务组:设在实习实训(信息)中心,充分保障线上教学的顺利实施。
四、具体安排
(一)适度调整教学执行计划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和特点,适度调整教学执行计划,针对实践性强的实训课程、企业课程可调整到18-19集中实训周开展;教务处统筹规划和安排好教学工作,各教学单位按照专业特点、学生类别、学制等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和安排调整的实施方案,特别是学生返校后的课程衔接,确保课程教学一体化,避免线上教学与返校线下教学的脱节。
(二)分类实施课程教学
1.理论课程(A类、B类)。
全面启动线上教学,确保教学任务不延误,开课计划不延期,根据我院已经排定的课程表分类实施,开展线上教学。
(1)基于现有PPT等教学资源开展教学。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实际情况,采用雨课堂(学堂在线)、学习通(超星)、课堂派、智慧树等智慧教学工具,采用线上直播或录播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上教学,整合本门课程的教学视频、PPT、电子参考资料、试题库等教学资源上传平台辅助教学,要做好课堂管理、监控和辅导,保证教学效果。也可以通过QQ群、钉钉等工具,建立学习群开展相应的线上授课、上传相应的教学资料。
(2)引用在线优质课程资源开展教学。
各教学单位可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所授课程实际情况,在教育部发布的在线课程平台、企业课程平台,例如学堂在线、超星、智慧树、用友、新道、贝滕以及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发布的课程资源库,选择与所授课匹配的优质课程开展线上教学,组织好学生在线学习,做好辅导答疑、作业测验等工作,开学后做好相应的线下教学,开展混合式课堂。
(3)网络慕课:按原计划开课。
2.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类课程(C类)。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实际延期开返校要求,结合实验、实训等实践类课程预计教学周数,做适当调整,提前做好预案。鼓励教师对于具有通过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使用网络在线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标的实践类课程开展线上实践教学,延期返校期间,暂停校外(企业)实习、实训、实践等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各类实习活动,按照已发布的《关于2020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3.术科类课程。
根据课程特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授课方法,合理调整授课与学习方式,科学设计训练方式方法,有效指导技能训练,确保课程学习不延误,身体锻炼不缺席。
4.毕业综合实践报告
2020届各专业学生的毕业综合实践教学环节自春季开学之日起执行,毕业实习时间延后并适当压缩。各教学单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结合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安排,科学规划,开展远程指导,确保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工作顺利开展。
5.选修课
按原计划通过智慧树平台开课。
(三)延期开展各类考试
1.补考(含缓考)的具体时间根据学生返校时间顺延:学生返校2周内组织考试,如学校安排学生分拨返校,将针对晚返校的学生择期安排补考(含缓考)。学生对不及格的课程也可以采取重修的方式进行,返校后,若课程通过了补考,可以办理重修课程退课。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AB级)考试以及2020届高职专升本考试,按照国家正式下发的文件进行。
各教学单位及课程承担单位要引导学生加强自学复习,做好答疑,并根据考试安排灵活安排辅导教学。
(四)在线提供学籍服务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学院提供在线学籍服务。学籍异动包括:休学、复学、退学等通过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在返校前,所有学籍异动申请可通过相关平台进行处理。
(五)毕业工作
2020届毕业生相关工作将根据北京市教委工作要求,在返校前采取线上审核、线上服务方式进行。
(六)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
根据2020年教学工作安排,如期启动2020年校级教改立项和特色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教师充分发挥信息化教学手段,开展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特别是根据线上授课的需求,深入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课堂模式,鼓励教师开发制作微课、慕课等课程资源,探索多元化评价方式,打造“有用”“有效”“有趣”的“三有”课堂。
五、线上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线上教学管理要求
1.高度重视。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好师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因课制宜,因地制宜,根据课程特点做好整体规划,妥善安排疫情防控下的教学任务,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督查落实到位,要确保与延期返校后的教学顺利衔接,确保每门课程按照教学进度授课,确保通知到每位学生,保障学生学习跟上教学进度,引导学生延期返校期间主动学习,教师授课过程中要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心理健康,正向引导,教书育人,切实防范线上教学过程中传播有害信息
2.开课时间。
学生延期返校期间,根据学院已发布的教学日历和排定的课表,在2月24日准时启动线上教学,确保各门课程以直播授课或推送音频(视频)等方式如期进行。各教学单位要在开课前2天将线上课堂课程表,学习纪律以及考核要求等向学生发布。
3.开课形式。
直播、在线课程+线上互动、音视频资料推送等多种开课形式,要求教师按课表开课,保证教学进度,确保学生能够按照课表上课,督促学生跟上学习进度,要和学生有良好互动(授课、辅导、作业、提问、线上互动等)。
4.班级组建。
为保证线上教学与学生返校后线下教学、考核的有效衔接,线上教学班级按照线下实际教学班组建。
5.课程成绩评价。
教研室及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特点调整方式,并在开课前公布在线教学课堂纪律、考试纪律以及学生学习评价措施。每门课程要做好阶段性评价设计,加强过程化评价,特别是线上教学的过程评价,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经备案引进的线上优质课程,根据学院学分互认制度给予学分认定,保障学生学业不受疫情影响。
(二)线上教学工作时间安排
1.1月30日,启动教师学习培训。通过微信群、雨课堂等工具推送教学平台学习培训资料,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学习,具体按照已发布的《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关于开展“雨课堂”在线培训的通知》执行。
2.2月14日完成教学执行计划调整方案,完成《北京培黎职业学院2019-2020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核查表》
3.2月15-17日,启动线上课堂试讲,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教师进行试讲,优化教学设计。
4.2月19日,启动学生培训工作,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培训,学习相应操作。
5.2月20-21日,启动模拟调试,各教学单位要加强督导,组织任课教师按照教学班完成班级组建,并完成每门课程线上教学的调试,及时解决、排除问题,确保2月24日按时开课,并将教师到位、学生到位情况汇总提交教务处。
6.2月24日,线上开学开课。教学日常管理通过钉钉软件、微信群实施线上办公,线上教学按照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教学平台开展教学。
(三)教学评价与质量保障
1.各教学单位要依据课程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各门课程考核评价方案。线上部分评价可由观看直播(视频)、参与讨论、作业、测验、考勤等构成。各教研室要充分发挥作用,组织线上教研室活动,及时针对线上教学出现的问题组织教师进行探讨交流,切实提高线上教学实效。
2.各教学单位要维持好本单位师生的线上教学秩序,确保教师按时开课,保证学生有效学习,做好课堂考勤与互动的组织工作,电子教学文件及教学过程要做好电子版资料留存,有问题及时上报。
3.教务处及督导室采用1对1的方式开展线上教学巡课和督导工作,即由1位教务处管理人员+1位技术服务人员+1位督导专家组成线上教学督导服务组负责1个教学单位开课前后的线上巡课、技术服务、督导督学等工作;各教学单位也要根据本单位开课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线上巡课和督导工作,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对课程运行数据进行监测。
六、复学返校工作安排
1.复学返校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上级主管机构对复学的指导意见,结合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分批确定复学时间,错峰返校。
2.返校后教学安排:各教学单位进行教学安排以及教师备课时,要将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与返校后教学工作统一考虑,并在返校后继续使用现有智慧教学工具、教学资源辅助开展教学,确保课程教学的连贯性和有效衔接。
七、条件保障
1.线上教学技术保障。
学院实习实训中心、信息中心及各资源平台技术工程师为全校线上教学提供技术服务与保障。
2.资金保障。
学院充分保障教育教学运行经费的支出,按需申报、按时支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3.政策保障。
教师开展线上教学按学校现有课酬管理规定及申报流程执行,正常计入教学工作量;对于线上开展的各类教学改革、课程建设项目经审批后纳入学院教改项目经费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结合专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详细实施方案,在2月16日前报教务处。实施方案须经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