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告

2015-2016学年度北京培黎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6-11-08 浏览:865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北京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京教办函〔201626号)的要求,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编制了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信息公开问题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已在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网站刊登,亦可从http://www.bjpl.edu.cn下载。

一、概述

我院始终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规范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2015-2016学年度,学院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在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体系,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监事会督促检查,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学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做好信息的动态更新,加强学校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信息与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以满足社会公众与在校师生的信息需求。

学院将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监事会及工会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主要途径

学院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学院民主管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学院工作的透明度。

1.利用纸质材料进行信息公开。一是本年度面向院内各单位印发文件87件,其中,发布规章制度28条,发布通告、通知、公示360余条。二是编发《培黎》院刊2期,刊载学院改革发展、对外交流合作动态和信息,发布学院新闻要情,公开学院重要事项。三是编写上报市为教育工委、市教委和海淀区等上级部门各类自查报告、情况汇报、统计报表、教育年鉴、信息通报等。四是利用校园公示栏、宣传橱窗等进行信息发布和公示。

2.以会议、活动方式公开信息。学院坚持和完善各项会议、活动制度,通过召开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教代会等研究、审议学院改革与发展重大事项;召开教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教学工作例会、学生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和通报教育教学、学生和各项管理工作。学院坚持了院领导与学生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座谈交流制度,公开信息,广泛征求学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创新信息公开途径。本年度,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成为学院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关注人次不断增加。

4.充分发挥“培黎”微信群的信息公开、情况交流作用。学院利用“培黎”微信群建立的处级干部周报告工作制度,在公开信息、信息交流和情况沟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5.院长信箱等校务公开途径。学院进一步健全和校务公开制度,学院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十分关注校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公开大家关注的信息,认真回复师生和校外人员的意见。

(二)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5-2016学年,学校共公开信息7大类、39项,公开信息超过6000余条。其中,通过文件、微博、微信、校园网、橱窗、公示栏等方式向师生公开信息4000余条;向社会公开信息1300余条;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民政局、社工委、民办教育协会、海淀区教育工委、教委报送信息100余条。其中:

1.“基本信息”。包括学院领导班子和机构情况及办学基本数据、学院章程及规章制度、教代会相关制度和工作报告相关制度、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质量年报、信息公开年报等。

2.“招生考试信息”。包括学院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收费标准、绿色通道、考生申诉、招生监督和违规举报及所有招生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包括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及管理情况相关信息,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以及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

4.“人事师资信息”。包括学院机构、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中层干部任免和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

5.“教学质量信息”。包括教师数量及结构、生师比、专业设置、开设课程、实践教学、生均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等。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申请与管理规定,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办法、文明班集体奖励办法,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学生申诉管理办法、学生工作处、团委工作职责、住宿管理规定等信息等。

7.“毕业生就业信息”。包括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学生职业生涯导师制度及导师选拔、毕业生就业信息、毕业生就业相关数据、毕业生就业率等信息等。

(三)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1.招生信息公开。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师生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确保了阳光招生的实施。      

2015-2016学年学校高考招生严格执行市教委文件要求,一是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重点加强了对自主招生、单考单招等考生认定结果和录取要求的公示。二是通过招生简章、校园网等多种途径,公示和解读招生政策和我院招生收费标准等情况,帮助考生对各类招生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2.财务、资产和工程管理信息公开。

学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资产和工程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财务、资产和工程管理,大力推进财务、资产和工程管理信息公开。  

一是通过校园网、文件等方式公开财务、资产、工程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二是积极推进仪器、设备、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注意听取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学年工作总结和教代会、工会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情况评议。

五、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

学院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受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及投诉举报。20152016学年度,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0152016学年度,我院在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完善规章制度与发布机制,积极推进网站平台建设、内容建设、队伍建设等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学院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并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统筹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学院将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媒体相结合,拓宽了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平台,强化了管理和服务职能,增加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学院校务公开和民主建设。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第一,此项工作的发展还不很平衡,有的部门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尚存差距;第二,个别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还不够规范;第三,有的部门还存在着信息更新慢等问题。

(二)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搞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部门信息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提升工作水平。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原则,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整性与时效性。

2.信息公开工作要与时俱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深入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新问题,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以系统化为依托,以规范化为目标,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将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