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组织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注册审批程序

日期:2018-05-21 浏览:12235

一:总则

①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申请成立新社团,须经社团联合会理事表决,二分之一多数通过,方有资格在团委注册。

②社联会理事有五名常务理事、八名理事组成。三分之二理事到席可召开大会。

③申请成立的社团须在理事会召开至少一个礼拜之前上交书面申请材料。

④每学期前两个月的第一和第三个周三中午12:30——14:00为理事会审议时间。

⑤对评议结果,团委社团部原则一致,并签署意见,报党委宣传部审批签署最终意见。通过后,社团可以开始活动。

⑥社团接到驳回通知后一周内可申请理事会复议,复议无法通过的,本学期内不得再次提起申请。

二:会议议程

①申报社团发起人向列席理事发放社团介绍书面材料。

②发起人作口头介绍,包括成立社团的原因、意义、组织机构设置、社团活动等内容。时间为五分钟。

③社团负责人接受理事会质询,时间八分钟。

④理事会酝酿,发起人回避。

⑤理事会表决。

⑥宣布表决结果。

⑦如果有多个社团,审议程序分开进行。

三:允许成立新社团标准

①成立的社团须有自己的特色,在活动内容上不与校内已存在社团有太多冲突。

②组织机构完善,发起人尽职尽责。

③申报材料全面、完整。

④申请成立社团活动须具有可操作性,社团有发展前景。

⑤申请成立社团不违背国家法律、学校纪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