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

学生工作处岗位职责及人员分配

日期:2012-12-13 浏览:9598
学生工作处岗位职责及人员分配
学生工作处目前管理范围为:学生教育管理、辅导员与班主任工作(部分),以及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院团委、心理咨询室和学生资助中心等五个职能工作部门。
具体职责及岗位分工如下。
一、学生工作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生工作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拟订学生工作计划、阶段性重点工作,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组织贯彻执行,并做好总结工作。
3、负责组织学生工作调查研究,向主管院领导提出相应管理策略。
4、负责组织起草学生思想教育和学生行政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学院批准后组织执行,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问题。
6、主持处内例会,布置、检查、总结学生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辅导员、学生公寓管理人员选拔工作,并做好学生工作队伍业务进修、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8、负责对各系的学生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或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会议,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安排工作,提出要求。
   9、负责学生重、特大事故的处理。
10、指导团委开展好学生素质教育工作。
11、指导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12、指导心理咨询室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3、指导学生资助中心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14、负责统筹协调兄弟院校间的业务往来和经验交流。
15、认真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学生教育管理岗位职责(副处长1人,职员1人)
1、负责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符合学生特点的思想教育活动。
2、制定、完善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全校学生综合测评,不断完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牵头开展学生评奖、评先、评优活动,做好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宣传表彰。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党员教育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挥学生党员和骨干的积极作用。
5、牵头进行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管理、考核、培训及评优表彰工作。
6、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和校风、学风建设,教育、处理违法违纪学生。定期与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共同组织课堂纪律检查,搞好考风、考纪的教育和检查督导工作。
7、负责学生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维护和管理学生处网站。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查分析,组织有针对性的形势政策教育相关活动。
8、做好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收发文件、学生工作处印信管理、档案管理及文秘工作。
9、对外联络及来人来访接待,开展学生工作的内外宣传及对外交流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职责(副处长1人,职员1人,各学生公寓楼管理人员依据学院人事政策按住宿人数匹配)
(一)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职责
1、按照学院要求,根据学生公寓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制定、完善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学生公寓管理。
2、制定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各学生公寓楼贯彻执行,做好学生公寓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3、根据学生住宿情况,设定管理岗位,通过公开竞聘等形式聘用宿管老师及清洁工,并负责宿管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培训、考核与评优等工作。
4、汇总、分析学生住宿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学生住宿环境。
5、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做好新生的住宿安排和学生宿舍的调整、搬迁工作。
6、组织做好学生公寓安全卫生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进行抽查、互查等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各学生公寓楼开展“卫生、安全、夜不归宿”一日三查工作、各种表格和工作台帐的填写、上报等学生公寓楼日常管理工作。
7、组织做好学生公寓的房屋管理及宿舍门、窗、桌、椅、门锁、玻璃、照明线路、灯具、水龙头及冲水阀等公用物品的管理、报修工作。
8、开展宿舍绿色环保、节能、防火、防盗、公共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教育,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宿舍安稳工作大检查。
9、协助、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并按规定呈报相关部门。
10、组织各学生公寓楼每学期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指导各学生公寓楼开展宿舍文明教育和宿舍文化建设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公寓文明意识。
11、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电费收缴、宿费催缴工作,做好毕业生住宿安排。
12、配合辅导员、班主任“进宿舍”开展相关工作。
13、指导各学生公寓楼处置好学生公寓内突发事件,并及时通报相关系、部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院领导。
14、做好学生宿舍假期的安全值班工作。
1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学生公寓楼负责人岗位职责
学生公寓负责人在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对本公寓楼的各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1、以《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为依据,坚持严格管理与耐心说服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带领本楼全体工作人员热心为学生服务,真心实意为学生办事,努力把公寓楼建成一个“安全有序”、“文明整洁”、“团结向上”的学习和生活基地。
2、充分发挥本楼公寓管理委员会、各类组织及学生骨干的作用,采取民主管理的方法,当好宿舍管理工作中的带头人。和住宿舍学生的班主任密切联系,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共同把宿舍管理工作做好,全面落实《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3、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管理老师是宿舍防火、防盗、防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的主要负责人。要把预防发生各类事故作为宿舍管理工作的重点,严格落实防火的各项规定和消防措施,加强学生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对违反学院纪律和规定的不良现象要大胆管理,坚决制止,严肃处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
4、维护宿舍的良好秩序。宿舍是同学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要认真落实宿舍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按时作息,严格控制男女生互串宿舍和会客。每日清查学生住宿情况,禁止在宿舍内举行妨碍学习和正常生活的活动等,使宿舍保持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秩序。对个别不服从管理,不执行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纠正和制止。
5、保持文明和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教育住宿舍的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谅解谦让,行为端庄,举止得体,整洁卫生。定期组织宿舍管委会的学生参加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和评比。及时检查督促保洁员尽职尽责,对学生公寓楼内及外围公共场所的卫生经常进行清整,随时保持清洁。
6、及时做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1)入住学生的接收登记,床位的分配、调整和退宿等工作。
(2)学院公共财物的登记造册、管理工作。
(3)各项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保养工作。
(4)水电的使用和节约水电工作。
(5)公物押金收退费工作,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7、完成院、处、系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三)学生公寓管理老师岗位职责
学生公寓管理老师在管理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工作和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以学院《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为依据,按照宿舍管理目标和管理原则,执行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大胆管理,耐心说服教育,热心为学生服务,尽职尽责。
2、负责维护本公寓楼的正常秩序。按照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学院宿舍保持良好的生活秩序和学习秩序。发现有影响正常秩序的人和事,要勇于制止和纠正,并且要注意方式方法,善于管理,讲究效果。
3、认真落实查房制度,确保宿舍安全。对学生宿舍每日进行查安全、查卫生、查夜不归宿三查工作。严禁私自留宿,发现非本室住宿人员,要查明情况,按学校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处理。要经常检查住宿同学执行学校防火、防盗、防打架斗殴等规定的情况。发现违章用电、用火、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要当即制止,及时查清情况,上报学院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及有关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4、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按时关门开门,按时关灯开灯。对同学的邮件、书信、报纸等要妥善登记保管,及时转交。学生借用的工具和开门钥匙等,既要方便学生,又要防止丢失,以免发生意外影响。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或疾病,要积极提供帮助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5、要认真负责地管好学院的公共财物。宿舍的床、柜、桌、凳、电视机等物品均要造册登记,门窗玻璃和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丢失和损坏要查清责任人,进行追偿,并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自然损坏的要及时修理,实在不能修的要写明情况办理报废手续。
6、经常检查督促清洁工人的工作,要求其尽职尽责,使公寓楼内及外围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持清洁。对学生宿舍的卫生要及时督促,每天组织检查一次,定期进行评比,对卫生好的宿舍,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7、对住宿学生及时造册登记,做到心中有数。做好每天宿舍管理记录,要把当天发生什么问题,宿舍秩序的好坏记录在案,以便查询。
8、完成学生工作处和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宿舍保洁员岗位职责
1、宿舍保洁员在管理负责人和管理老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分管学生公寓楼内和外围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
2、保洁员要对自己所分管卫生区域的环境、厕所、洗漱室、楼道、楼梯、屋顶、门窗等经常进行清整,随时保持清洁。垃圾要及时清运。厕所、洗漱室、楼道、楼梯每天清扫不得少于二次,其它部位及时进行清理。
3、卫生清洁标准:屋顶无蜘蛛网,墙壁无污迹,门窗玻璃无积尘和污物,楼道、楼梯无垃圾杂物,厕所空气保持清新、便池无垢碱和便迹,下水无堵塞,水池无污物,地面经常保持清洁,垃圾及时清倒、垃圾桶及时冲刷。公寓楼外围环境卫生每天清扫,自行车摆放整齐,无杂物。
4、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和消防工作。对自己分管的区域的安全和消防工作要认真负责,发现违反学院规定的现象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妥善处理,确保住宿人员和学院财产的安全。
5、及时搞好小修工作。对分管区域的门窗玻璃,经常检查对损坏需要修理的要求及时发现,及时修理,不能维修的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随手关水阀、开关,防止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
6、完成学院和宿管办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院团委职责(书记1人、副书记1人)
(一)院团委职责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院党委和行政工作中心,团结、教育、服务青年,配合学生工作处年度学生思想整治工作要求,确定年度工作思路和学期工作计划;定期召开院团委委员会、团总支书记会和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研究、部署和检查团的工作,经常向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反映情况,努力开创我院团委工作的新局面,做好党的助手、后备军。
2、组织开展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新形势和新情况,以更加贴近时代,更加贴近青年为切入点,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配合学院进行校风、学风思想教育、专业思想教育以及时事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切实抓好团的组织建设,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健全团的“三会两制一课”等各项制度,教育团员履行团员义务,保证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团员和超龄团员的退团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知识,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配合党组织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工作;抓好各级团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团干部的组织管理水平,着力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和组织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4、抓好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紧跟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做好形势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深挖典型,表彰好人好事,树立楷模,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5、深入了解青年,组织对团员思想状况的调查、分析,及时向院党委和上级团委反映青年思想状况。及时总结、研究团务工作;组织和开展支部“达标创优”活动;抓好 “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积极向上级团组织推荐优秀集体和个人。
6、认真做好对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学生红十字会的工作指导,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职能和党组织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体育和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青年树立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时代青年,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7、关心学生的正当利益,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余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同学校改进有关工作。
8、完成上级团委、院党委交给的其它任务。
(二)院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全院中心工作和上级团委的工作指示、要求,负责和主持团委全面工作。结合实际,提出不同时期全院团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定期召开团委常委会、全委会,及时传达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听取团委各部门、团总支的工作汇报,落实下层团组织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团内各级各类会议。
3、对全院团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总体把握,及时向院党委汇报团委工作和重大问题,并请示工作。
4、加强团委自身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团干的理论学习和团的业务学习,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深入基层组织,关心团干、团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发挥团干作用,维护团委的集体领导和团结。
5、全面协调团委各部门的分工合作,组织实施团的各项活动,定期集中各级团干进行经验交流,抓好团委自身建设工作。
6、全面掌握团委工作的开展情况。把握工作导向,并及时总结、给予纠正。
7、主持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院团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根据团委的工作职责,协助书记工作。
2、协助书记制定团委工作规划、整体工作安排和重大活动方案。
3、协助书记做好全院性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会议报告、领导讲话及其他文字材料拟定的组织、审核把关工作。
4、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院团委各项工作决策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及时向书记汇报各部门工作情况及学生团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5、负责联系指导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会、青联、社联、学生红会)工作,协调团委部门的成员关系。经常深入基层和团员青年,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事宜。
7、书记不在时,执行书记的职责。
五、心理咨询室职责(职员1人)
1、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院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2、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专题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技能。
3、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回访和跟踪辅导。
4、开展面向全院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公寓管理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培训。
5、负责安排、实施学生个别和团体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
6、为需要危机干预的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并建立家长联系制度。
7、结合我院实际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课题研究,指导并督促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8、负责指导大学生心理咨询团体开展各种校园心理文化活动,营造健康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9、管理、维护关爱中心网站,并通过网站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学生资助中心职责(职员1人)
1、在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学生助学工作。
2、指导各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建立我院资助工作院、系、班级的三级网络。
3、负责贫困学生的调查、认定、档案建立等工作。
4、负责学生的困难补助的审定发放等工作。
5、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等相关工作。
6、负责协调勤工助学校内岗位设置、人员聘任、工资发放等具体管理工作。
7、负责勤工助学社会岗位的联系、学生的选派等工作。
8、负责社会爱心资助相关工作。
9、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的分配和审核、公示等工作。
10、学生资助服务的信息化与网络化建设。
11、开展学生诚信、感恩及励志教育。
12、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