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组织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红十字会章程

日期:2015-05-21 浏览:1125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红十字会是北京市红十字会下设的一个基层红十字组织,接受上级红十字会,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党、团委的领导

第二条  工作宗旨:人道  博爱  奉献

工作原则:人道、公正、中立、独立、自愿服务、统一、普遍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红十字会的主要任务

(一)宣传《国际人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配合上级红十字会及学校完成相应任务

(三)发展新的红十字会会员                   

(四)组织红十字会员进行各类适合红十字会开展的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本章程,可以自愿参加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红十字会。

第五条 会员由本人申请,基层红十字会批准,发给会员证,确认其会员资格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二)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红十字会章程》

(三)按期缴纳会费10元/年

(四)参加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红十字会举行的活动

(五)完成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

(六)对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红十字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七条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红十字会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下列情况列为自动退会:

(一)连续一学期不参加红十字会的活动

(二)毕业离校或因其它原因不再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

(三)在规定时间内不交纳会费

第八条 对于在红十字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的红十字会会员,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红十字会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  组织机构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生红十字会由会长、副会长,各部正副部长组成常务理事会对红会内部事务进行决策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红十字会各部门职能:

秘书部:红十字会会员的招纳

红十字会会员档案的登记、保存

红十字会相关资料的整理、保存

红会财物的管理

其他应由秘书部负责的相关事务

组织部:红会相关活动的策划、执行,监督

        其他应有组织部负责的相关事务

公关部:负责与上级红十字会的联系

负责与各兄弟院校的红十字会交流

负责收集整理与红十字会相关的信息及资料

其他应有公关部负责的相关事务

宣传部: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活动所需的各种宣传

对红十字会进行相关的宣传报道

其它应由宣传部负责的相关事务

培训部:负责对会员进行急救知识,卫生知识的培训

        其他应由培训部负责的相关事务

第五章  经费

第九条  经费主要来源

(一)学校行政部门拨款

(二)会员交纳的会费

(三)有关单位和个人捐赠的物品

第十条  经费使用制度

(一)所有经费收支由秘书部负责

(二)红十字会活动中产生的费用,报销人须提交给红十字会秘书部部长,按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红十字会财务制度,凭有效发票报销

(三)所有收支透明化,每学期列印一张收支明细,全体会员监督

(四)会员可查看帐本并提出疑问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自挪用红十字会财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与修订权归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红十字会